财税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17日对外发布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自2021年5月1日起,在海南、陕西、大连、厦门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税务部门以推进信用监管为主线,探索实践“信用+风险”动态监管体系,推动征管服务方式更加科学,管理手段更加精准,让广大纳税人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现就延续实施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以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以下简称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为继续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将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以下称创新企业CDR)试点阶段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政策 1.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为政府的重要经济手段,财税政策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中具有独特的导向作用。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完善财税政策作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举措,对新时期财税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开展联合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日前,新一期“税务讲堂”第五讲开讲。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担任主讲人,详细解读了有关2022年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重点内容以及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
近日,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和绿色低碳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至2023年底。这是自2014年我国首次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购税政策后第三次延续实施该政策。